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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 南京市人民政府 关于以打造“一谷两园”软件产业集聚区为重点高标准建设中国软件名城的意见
2017-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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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提升我市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服务外包业(以下简称软件产业)发展水平和国际竞争力,高标准建设中国软件名城,向世界软件名城迈进,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

1、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首个中国软件名城的品牌效应,重点打造以中国(南京)软件谷为核心、以南京软件园和江苏软件园为两翼的软件产业集聚区(以下简称“一谷两园”),提升软件产业集聚能力;加强扶持龙头骨干软件企业,提升自主品牌影响力;加强专业服务平台建设,提升软件人才创业、软件企业孵化能力;加强软件人才引进与培育,提升软件产业竞争能力;加强机制体制创新,提升软件产业发展活力。通过5至10年的努力,把南京真正建设成为软件产业规模领先、自主创新能力强、软件名企名牌多、软件人才密集的中国软件名城,跨入世界软件名城行列。

2、基本思路

精心规划、加快建设中国(南京)软件谷和南京软件园、江苏软件园,优化软件产业空间布局,完善公共平台,提升建设水平,建成名符其实的软件名城核心区和标志区。

树立“大软件”发展理念,大力发展基础软件、集成电路设计、软件出口、信息服务和服务外包等产业。

坚持走高端化、国际化、品牌化的发展道路,推动软件产业向价值链高端攀升,向广阔的国际软件市场拓展,重点培育和扶持一批“双自”企业。

高标准建设与国际接轨的软件企业孵化器和加速器,建立健全公共技术平台、投融资平台、信息交流平台、中介服务平台和政府服务平台,形成开放协作、功能完备、高效运行的服务体系。

二、战略目标和任务

3、主要目标

到2015年,建成高标准的中国软件名城,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收入达4000亿元,实现5年翻两番,初步形成“一谷两园”软件产业空间布局。

到2020年,初步建成世界软件名城,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收入超过10000亿元,全面建成“一谷两园”,跨入世界软件名城行列。

4、主要任务

(1)优化软件产业空间布局。以绕越高速—三桥连接线为横轴、宁丹路—丹阳大道为纵轴,着力打造以中国(南京)软件谷为核心,南京软件园和江苏软件园为两翼,规划面积约100平方公里的软件产业集聚区。其中中国(南京)软件谷位于雨花台区,范围涵盖雨花软件园、雨花经济开发区、铁心桥工业园等,规划面积约70平方公里;南京软件园位于浦口区,范围涵盖城南河路以西、三桥园区等(南京软件园逐步从原高新区调整到现址),规划面积约14平方公里;江苏软件园位于江宁区,范围涵盖东吉谷、吉山软件园等(江苏软件园以此为基地),规划面积约16平方公里。2015年建成软件产业建筑面积2200万平方米,2020年建成软件产业建筑面积4500万平方米以上,在软件产业规模、软件园区形象、软件企业品牌和公共服务能力上均达到国际领先、国内一流水平。进一步加快徐庄、江东等省级软件园以及麒麟科技园的建设与发展,高标准建设一批政府主导的软件企业专业孵化器和加速器。

(2)打造软件产业集群。着力优化产业结构,打造基础软件、应用软件、信息服务和新兴业态等产业集群。巩固和扩大智能电网、通信、智能交通等应用软件产品集群的国内领先地位。在基础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域实现重点突破,2015年基础软件收入占总收入比重达5%,信息服务业收入占总收入比重达30%。2020年基础软件收入占总收入比重达8%,信息服务业收入占总收入比重达50%。

(3)培育一批具有自主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双自”软件企业。2015年认定的软件企业达到2200家以上,软件产业收入超百亿企业10家,超50亿企业20家;培育一批“双自”成长型软件企业实现爆发式增长,推动20—30家软件产业企业上市。2020年认定的软件企业达到5000家以上,软件产业收入超千亿元企业1-2家,超百亿元软件企业超过30家。

(4)建设特别社区和一批公共服务平台。在中国(南京)软件谷新建紫金(雨花)科技创业特别社区(软件创新创业人才特别集聚区),建设南京软件产业博览馆、南京市软件产业综合服务中心、南京软件国际合作交流中心、中国南京软件谷虚拟软件园、江苏省云计算中心、南京市软件测试认证平台、江苏信息产业研究院、南京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江苏省软件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软件大学和软件培训联盟等对产业有重大促进作用的世界级、国家级公共服务平台。各软件专业孵化器和加速器按各自特色,与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共同建设专业技术平台。

(5)培育和集聚一批高端软件人才。大力实施海内外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每年引进100名领军型软件产业创业人才。每年引进1—2家国内外专业软件人才培训机构来宁创建国家软件人才实训基地或开办软件学院,形成国内外知名的软件人才培训基地。2015年全市涉软人员达到100万,2020年达到200万。

(6)大力提升南京软博会水平。高水平举办中国(南京)国际软件产品和信息服务博览会,力争到2014年第十届软博会时,展会规模达到10万平方米,成为规模最大、层次最高、影响力最大的国际性专业展会之一,发挥更大品牌宣传、招才引企作用。

三、政策措施

(一)重点打造“一谷两园”软件产业集聚区

5、有计划地加快调整雨花经济开发区和铁心桥工业园内的工业等非软件产业项目,优化软件谷空间布局。“一谷两园”内严禁新增和扩建工业项目,严格控制非软件产业用地,人才公寓和配套设施占地面积控制在1/4以内(其中用于综合开发的配套经营性用地不超过50%)。

6、成立中国(南京)软件谷党工委、管委会,为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委托雨花台区委、区政府管理,保留原雨花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体制,相应核销雨花软件园、铁心桥工业园管理机构,承担软件谷所涉及区域的行政、经济管理和干部管理职能,辖区内街(镇)划由软件谷党工委、管委会统一管理,统筹协调软件谷涉及区域的基础建设、产业发展和政策服务。南京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和江宁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分别下设南京软件园管理处和江苏软件园管理处,承担园区开发与管理职能。

7、“一谷两园”在项目建设上,除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修订和调整需向市报批外,规划、建设、土地等其它审批权限委托给中国(南京)软件谷管委会和软件园管理处。

8、成立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中国(南京)软件谷开发公司和南京软件园开发公司、江苏软件园开发公司。公司负责“一谷两园”的基础设施开发、招才引企、物业管理、项目管理、咨询服务、产业开发等。市政府专项支持软件谷开发公司启动资金,支持“一谷两园”开发公司建设孵化器、加速器、中试用房和人才公寓,提高公司运营能力。“一谷两园”的科研土地可参照工业用地价格出让,出让金计提方式比照工业用地。

9、“一谷两园”设立独立金库,对土地、财政收入等实施封闭运作。“一谷两园”范围内的土地出让金,在按规定扣除国家、省规定的计提后,经营性用地市级刚性计提部分减半计提,其余资金返还“一谷两园”,作为软件谷开发公司和园区开发公司的国有资本。对“一谷两园”建设的规费,除规定不能减免的部分外,作为市国有投资股份入股软件谷开发公司和园区开发公司,五年不参与股份分配。为支持“一谷两园”的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十二五”期间,企业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新增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补助给中国(南京)软件谷管委会和软件园管理处。

10、整合各级资源聚焦“一谷两园”建设。争取软件谷成为国家高新区、国家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示范基地。每年根据“一谷两园”软件产业收入占全市软件产业总收入的比重,从市软件产业专项资金中安排同比例经费,定向支持“一谷两园”专业孵化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创新项目、人才引进、企业融资等。

11、加快配套设施建设。加强市区两级政府统筹力度,在确保“一谷两园”基础设施、教育等专项经费逐年增加的基础上,集中力量为“一谷两园”提供水、电、气、交通等骨干基础设施及教育、医疗等城市功能配套,提高资源、环境等区域承载能力。近期重点支持雨花台区对宁丹路实施拓宽改造,开工建设凤渡路(机场西通道),以满足软件谷基本的交通需求。

(二)培育一批“双自”软件企业

12、实行“一企一策”的支持方式。对入驻“一谷两园”的“双自”软件企业,在获得市软件专项资金奖励补助时,在原政策基础上再增加20%的支持额度,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省重点项目。实施百亿级“双自”软件企业培育计划,根据软件企业发展需求,制订百亿级“双自”软件企业培育方案,明确具体目标和工作措施,为软件企业做强做大提供特色服务。

13、支持重点软件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支持重点软件企业承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及国家、省、市软件及科技计划项目。鼓励骨干软件企业牵头组建产业联盟,申请建设国家、省或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软件企业技术中心等。

14、支持软件企业开拓市场。鼓励软件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做大软件出口和国际服务外包业务规模,向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链的高端延伸。鼓励企业申请相关国内国际资质认证,争创国家、省、市优秀软件产品。软件企业符合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和服务,在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给予一定幅度的价格扣除和技术加分,并可采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购、订购政策。

15、支持和鼓励软件企业创新服务模式和商业模式。大力发展云计算、物联网、三网融合、移动互联网、智能终端等服务模式。着力发展电子商务平台企业以及为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企业提供信息服务、数字认证、网上支付等服务的电子商务专业服务商。

(三)建设一批公共服务平台

16、建立全市软件服务业平台资源共享机制。促进高校、科研机构和大型企业的服务平台资源向社会开放服务。市公共平台建设专项资金优先支持“一谷两园”新建公共技术平台、投融资平台、信息交流平台、中介服务平台和政府服务平台。

17、市本级科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对“一谷两园”内的软件创业投资企业,按其实际投资额30%以下的比例跟进。市本级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软件企业担保业务,按其年累计担保额给予2.5%的保费补贴。

18、大力提升软件产业的国际化水平。积极吸引中国软件100强企业和世界软件500强企业落户“一谷两园”发展或设立各类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出口和离岸软件外包,软件企业当年出口额与上年度相比,新增部分按一定额度给予奖励。

(四)培育和集聚一批高端软件人才

19、实施软件企业家培育工程。每年遴选10个领军人物和10个成长型软件企业家给予滚动支持,在其技术研发、市场开拓和申报国家重大专项上给予重点扶持。

20、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和创办软件企业。以政府股权投资方式,优先支持由高端领军人才领衔的团队进行重大科技成果在南京转化和产业化。政府股权投资资金所得年度分红可按一定比例奖励给被投资软件企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政府股权退出时,优先转让给被投资软件企业的科技人员、经营管理团队及原始股东。

21、对软件技术和管理高端人才,提供不少于50平方米的公寓,三年免收租金。如首次购买自住商品房的,视同南京户籍市民,不受有关限购政策的限制,并按所缴个人所得税3—5年间市和区留成部分的相应额度给予奖励。

四、保障措施

22、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市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高标准建设中国软件名城领导小组,建立市级协调会商机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由分管副市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承担软件名城产业规划、政策制订、园区指导、招才引企和相关管理服务工作。

23、完善考核体系。建立差别化的考核评价机制,对“一谷两园”和徐庄、江东等省级软件园只考核软件产业相关指标,对其它区县和开发区的经济考核指标中软件产业指标占一定比重。对完成业绩较好、软件产业发展较快、作出贡献较大的区县和开发区给予奖励。

24、加大财政投入。不断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十二五”期间,市级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1.5亿元为基础,按照不低于全市软件产业增长速度逐年递增。新增部分的专项资金全部集中用于对“一谷两园”软件出口和离岸软件外包、重点人才和项目引进、重点企业培育、重点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营等的支持。

25、深化部省市合作。充分利用部省市会商会平台,将南京市高标准建设中国软件名城和中国(南京)软件谷上升为国家战略,争取工信部、江苏省在国务院《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11〕4号)政策试点、国家软件及信息服务业示范基地认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重大项目立项等方面给予更大的支持,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

26、加强品牌宣传。高水平举办中国(南京)国际软件产品和信息服务博览会,并通过各类展览会议、专题招商活动、新闻发布会等平台,借助国际媒体、中央媒体等多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我市的软件产业发展规划、投资环境、载体平台、品牌企业、名牌产品和领军人物,进一步扩大我市作为首个“中国软件名城”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7、加强组织实施。由市高标准建设中国软件名城领导小组统筹领导本意见的实施。高标准建设中国软件名城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拟订本意见的实施细则,制订入谷入园企业条件及享受本意见所涉及优惠政策的范围和标准,做好日常组织工作。各区县、各开发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高标准建设中国软件名城工作,确定相应的工作机构,将本意见的各项任务细化分解,并逐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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